导航 : 首页 广东 深圳市 龙岗区 大鹏街道 大鹏社区

大鹏社区介绍

大鹏社区地处大鹏圩镇中心,2002年6月由原大鹏居委会(纯居委会)与大坑居委会(辖大坑上、下村两个居民小组,因核电整村搬迁至圩镇)合并,2004年9月改称为大鹏社区居委会。社区辖大坑村、莲花村、建设大厦、曹屋围、建设路、迎宾南路、岭南路等地段,总面积(计生辖区)为0.54平方公里。社区办公楼位于王母街18号,属区固本强基工程,于2007年9月建成启用。2007年6月社区成立了大坑综管办和莲花综管办,2009年5月成立了社区“大综管”工作中心,把两个综管办管辖的地域分成了11个网格(其中大坑综管办5个,莲花综管办6个)。社区现有工作人员36人(其中社区干部8人,其它工作人员28人)。社区户籍人口975户,共2310人(其中空挂户62户,135人);大坑上、下村共有68户,184人。社区有低保户10户,边缘低保户5户,劳动年龄段人数有1576人(其中男18岁至60岁的有885人,女18岁至50岁的有691人),据统计居民已就业1380人,190多人未就业(包括在校高中、大中专学生,其中29人没有就业能力),已就业的居民大部分在政府机关、学校、工厂企业上班或自谋职业。社区有流动人员4181人,出租屋4986间/套,三小场所236家,企业9家。社区组建的舞狮队、老年人舞蹈队形成了社区的特色文化。社区一级没有成立股份公司,大坑上、下村两个居民小组各自成立了股​份公司,经济独立核算;除大坑上、下村居民小组外,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土地、没有分红,没有建商住楼,没有工厂企业,由街道财政拨款维持社区正常运作。为了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,缓解社会治安压力,按上级要求社区成立了调委会,设立了专职调解员。多年来社区内无重大治安案件,无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。没有越级-事件,也没有发生群体-件,各类矛盾调解成功率为100%,维护了社会基层的稳定。 地址:王母街18号 联系人:刘来根 联系电话84303010 工作时间:9:00-12:00AM2:00-6:00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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