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航 : 首页 贵州 黔东南州 从江县 洛香镇 大团村

大团村介绍

一、社会经济状况 1、自然、区位:大团村位于洛香镇西南部,距镇政府所在地2.5公里。国土面积7.03平方公里,封山育林面积78亩。 2、人口状况:全村辖2个自然寨,14个村民小组,共285户,1331人,劳动力资源930人。 3、经济发展概况:全村耕地面积1734.3亩,其中耕田1346.1亩,果园面积277亩,户均6.1亩,2007年人均纯收入3285元,人均占有粮570公斤。 二、物质文明建设状况 建成村两委、共青团、妇代会、老关协、人口与计生等综合一体的办公楼;寨中步道水沟全部水泥硬化;在全镇率先修建农民体育场地及公共村级卫生食堂;开设防火线,建消防池19个,架设遍布全村消防水管2500米,调整房屋布局,实行人蓄分居;实施沼气建设198户,占全村总数的70.8%,并实施改厕、改厨、改圈。是全县文明卫生村寨。 三、精神文明建设 1、组建义务-,男女-员通过县-的严格训练,掌握灭火技能,几年来为本镇及周边乡镇的山火寨火的救援工作做出了无私的贡献,立下了汗马功劳。 2、认真开展一年一度的“三八”妇女节活动,在每年的活动中,村两委班子亲自挂帅,组织开展侗歌侗戏及体育活动比赛,并表彰“三八”红旗手、“守法文明户”、“尊老爱幼模范”等先进典型。 3、建立学生入学激励机制。为提高全村文化知识水准,巩固入学率,确保实现“两基”攻坚目标,村里建立了奖惩制度,即一是凡是适龄生不初中毕业的扣除父母一份责任田,父母不享受村里任何分配;二是凡是录取大专的学生村里每生奖励500元,考取本科的每生奖励800元;三是无故不参加科技班培训的劳动力,一次罚款150元。 4、以春节、吃新节、秧节以及“三八”节为契机,以鼓楼、风雨桥为活动阵地,经常开展侗族民间文化活动,并把党的惠民政策、计生教育、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编成侗歌侗戏演唱,不仅传承了民族文化,还具有宣传和教育意义。 5、每年正月间,村党支部、村民委组织村组干深入贫困户、贫困老党员、现役军人家属以及残疾人家中进行慰问、送温暖,给予精神和物资的帮助。 6、组织大团村村民与周边村寨开展联谊活动,除了对侗歌等侗民族文化进行对唱、研究、挖掘和展示外,还对经济社会建设的各方面进行交流,相互支持,相互促进,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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