灃溪镇介绍
一、名称由来 澧溪以澧溪水而得名。澧溪镇,解放前北片大部属湘鄂赣革0据地之一,解放初期设澧溪区,1958年设澧溪人民公社,1984年设澧溪乡,1994年5月30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澧溪为建制镇。澧溪镇政府原驻澧溪老街,老街集镇是县属名镇,因属柘林库区,1962年起,先后在澧溪老街西北约1华里处(横岭)临修武省道北线公路旁重新建镇,距县城41公里,地理座标为东经114°50′,北纬29°15′,原是修水至武汉、南昌、九江,武宁至修水、长沙公路干线上较大车站集点。 二、历史沿革 1、解放前:查旧县志清朝以前历代所管辖行政区划无详细记载,难以考证,从另一段叙述涉及行政区划是“武宁向属巨邑,编乡二十。”历经唐、宋、元、明、清,到清道光四年(公元1824年)前澧溪镇现管辖地域属北乡管辖二十七都和年丰乡管辖的二十八都、二十九都、三十一都,直到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,北乡改名为登瀛乡。安乐林、石羊及澧溪一部分属登瀛乡管辖,澧溪另一部分仍为年丰乡管辖,1930年(民国29年)乡改为区,武宁县划为五个区,登瀛乡划为一区,年丰乡划为二区。1948年,撤区(联保)建制,全县划22个乡、1个镇,下辖198个保,保以下设1878个甲。澧溪现管辖地域大部分在澧溪乡、山潭乡,小部分在甫田乡、辽田乡。澧溪乡10保65甲,山潭乡10保74甲,以上行政区划直至1949年5月解放时止,未变动。 2、解放后:澧溪1949年6月解放,直到1950年1月前仍沿用解放前乡、保、甲行政区划,澧溪区辖原澧溪乡、石渡乡、山潭乡,1950年2月取消保甲制度,全县定为11个区,124个乡,澧溪为六区;1953年6月基层进行普选,澧溪仍为六区,管辖:罗坪、石羊、哨背、澧溪、东坪、下坊、山口、郭坑、大源、上菁、牌楼11个乡,称名为澧溪区公所。1955年元月行政区划调整,烟港乡、清江乡、蒋家乡、罗洞乡划归六区管辖,山口乡划归七区管辖。并将六区改名为澧溪区,管辖14个乡、88个自然村。1956年元月,区乡范围扩大,全县划8个区,56个乡,1个镇,澧溪区管辖澧溪、牌楼、石羊、沙河、清江、大源6个乡。1958年10月实现人民公社化后,撤区并社,澧溪乡人委(公社)管辖原澧溪、牌楼、大源乡一部分。1961年10月恢复区建制,澧溪区管辖三个公社,二个垦殖场。.